6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重点征集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
《公告》明确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
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检验检测服务;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
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
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
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
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
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公众参与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 电子邮件:发送至zjscjgj@zj.gov.cn
- 邮寄信件: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邮编310005
- 电话举报:0571-12315(工作日9:00-17:00)
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省市场监管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背景说明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解决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将逐一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